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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以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活住房消费、优化住房供给、惠及民生,促进合山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依据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来宾市2026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合山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解读
(一)补贴对象
在合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登记备案时间、缴纳契税时间均在《方案》规定补贴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补贴时间与标准
1.补贴时间: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购房合同签订、合同登记备案、契税完税均需在此期间内。
2.补贴标准:每套补贴5000元,补贴总套数20套,实行先购先得、补完即止。
(三)申请相关规定
1.申请主体: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须本人办理,不得代领。
2.申领时间: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逾期未申领视为自动放弃。
3.申领材料:契税完税凭证、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合山市房地产管理所。
(四)补贴发放与使用
1.补贴不发放现金,以消费券形式发放。
2.消费券仅限在合作企业线下消费使用。
3.有效期为到账后90天,过期不补发、不顺延。
4.消费券严禁套现,违者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
(五)不享受补贴范围
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市场化运作房等政策性住房,法拍房,以及车库、车位等非住宅物业,不纳入补贴范围。
(六)违规与退房处理
1.以退签、撤备案再重签等方式骗取补贴的,不予补贴并追责。
2.已领补贴后退房的,须先退回补贴资金,方可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3.补贴额度提前发放完毕的,自发放完毕之日起停止受理申请。
(七)解释权
本《方案》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