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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市审计局:
根据《中共合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合山市审计局审计意见》(合审委办意〔2024〕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针对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抓好落实整改,现将审计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不到位
1.部分建设项目先开工建设后补报水土保持方案。2019-2022年,合山市水利局完成审批的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共计36项,其中:有17项为以前年度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补报方案。
整改措施:通过举一反三,加强与各行业部门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便知悉项目开工前基础信息,督促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前及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改造报批手续。
整改情况:正在与各行业部门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2.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做到应收尽收。2019-2022年,审批的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07.34万元(其中因未开工及变更方案的工程项目补偿费96.37万元),实际应收费用610.9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47.29万元,未缴费用363.68万元。
整改措施: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及时把欠缴项目费额信息推送到税务平台,下发缴费通知书并抄送税务部门进行催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欠缴项目费额信息推送到税务平台,下发缴费通知书并抄送税务部门进行催缴。
(二)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根据2019年8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河长令第3号《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规定和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要完成县级及以上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编制和审批。2020年5月12日,合山市水利局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由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合山市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进行编制勘察设计。2022年12月,形成《合山市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批稿),未能在2021年底前完成任务要求。
整改措施:督促设计单位加快工作进度,提交设计成果。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督促设计单位加快工作进度,按时按量提交设计成果,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合山市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批稿)于2023年12月14日在合山市政府网站对报告编制结果进行公示。
(三)工程项目推进不力,建设进度缓慢,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竣工
经抽查合山市水利局2019年至2022年负责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发现有工程项目推进不力,建设进度较缓慢,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竣工。
1.合山市北泗应急水源工程(东亭水库至南洪水库连通渠道工程),于2019年7月16日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计划工期365天,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2023年5月29日竣工验收。
2.合山市溯河水轮泵站工程二期工程于2022年5月27日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计划工期为150天,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22年6月8日,截至2024年5月30日该项目未竣工验收。
整改措施:催促设计和施工方提交材料,以便尽快出版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举一反三,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及对施工进度的监管,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
整改情况:合山市溯河水轮泵站工程二期工程于2023年11月底完工,2024年7月4日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因材料未完整所以未出版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我局多次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催促设计和施工方提交材料,目前施工、设计单位正在整理材料,部分材料正在走盖章等流程,预计11月底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就可以出版完工验收鉴定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继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坚决防止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回潮”反弹,紧盯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继续抓好整治整改,切实做到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二)强化责任意识,让整改成果转化为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促使全体干部依法从审、廉洁从审、凝心聚力、积极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农业水利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为农业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合山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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