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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利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巡察反馈会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利局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明确任务,抓好整改。局党组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落实分工责任。及时制定《合山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6个问题细化为40项具体整改措施,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对共性问题,分类梳理、具体到事,均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站室和完成时限,实行动态管理、“销号”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成效。
(二)党组书记覃小春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1.压实责任,做好表率。党组书记覃小春同志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对巡察反馈问题亲自抓,全程督促,严格要求,形成班子带头,骨干跟进,全员参与的整改氛围,在整改中强意识,在强意识中抓落实。
2.结合实际,确保落实。局党组书记在抓整改落实过程中,将巡察反馈问题与水利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整改方案》及时跟踪、检查、指导和督促责任站室开展整改各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存在差距,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够到位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对“第一议题”制度重视不够,未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列为第一议题。2023年3月6日召开的市水利局2023年第一次党组会议,第一个议题是讨论确定东亭水库、洛沙水库、南洪水库连通渠维护实施单位。2023年5月6日召开的市水利局2023年第二次党组会议,第一个议题是讨论确定合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我局共召开6次党组会,均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为党组会第一议题。
2.重大项目工程推进缓慢。一是推动桂中治旱水系与合山水系互通提升工程不够有力。合山市2022年经济高质量发展暨“四大会站”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中来宾桂中治旱水系与合山水系互通提升工程--合山市溯河水轮泵站工程二期工程应在2022年第四季度完成100%的项目建设,但该项目直到2023年9月才完成主体工程。截止本轮巡察撤点,该项目未验收,也未能投入使用。二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推进缓慢。我市1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截止2023年11月仍有8个项目未完工,其中4个项目未开工。如北泗河防洪治理工程2017年9月开工,截至目前仍未完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来宾桂中治旱水系与合山水系互通提升工程--合山市溯河水轮泵站工程二期工程于2023年12月28日完成试通水,并投入使用。二是我局局长多次向市人民政府汇报水利项目情况,同意推进洛满河、柳花岭河防洪治理工程,在汛期结束前各拨付100万元。同意今年下半年启动六龙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三是合山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于2024年3月、4月带队到自治区汇报水利工作、2024年6月25日来宾市水利局主要领导带队到我局调研指导水利工作,得到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
4.河长办履行职责不够有力。一是河长制考核不规范。2022年的河长制考核,仅有考核结果,未从河湖“清四乱”、河湖空间管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系统治理等方面进行考核。二是河道“四乱”问题整治力度有待加强。辖区内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建筑物、违规建设构筑物、违规种植、养殖等问题仍然存在。河里河怀集水库段违规占用河道17500平方米围垦养殖、河里河怀集村段违规侵占河道30500平方米大面积种植荷叶。2023年9月,相关问题被中央水利督查反馈要求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河长办制定合山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方案。二是市河长办会同乡镇、成员单位完成6个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清理柳花岭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约250平方米、种植速生桉约250平方米;清理北泗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简易棚房3处;清理河里河怀集村段违规占用河道围垦养殖17500平方米、侵占河道种植荷叶30500平方米。三是开展中国水周、创建“美丽幸福河湖”进社区、进校园等河道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5.落实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工作职责不够到位。一是对水土保持费追缴不力的问题。合山市工业园合忻工业大道工程、合山市污水处理工程等8个项目,欠缴约60万元。二是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跟进不到位。合山洛山风电场项目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规范建设的问题,2023年5月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保护督查反馈通报。三是对水资源费追缴不力,部分用水企业长期欠缴水资源费。合山迎晟建材有限公司、山鑫钙业有限责任公司、科锐钙化物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自投产以来未缴纳水资源费。直至2023年9月相关问题被中央水利督查反馈要求整改,市水利局才催促相关企业补缴了水资源费6.95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联合税务局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共在电子政务平台推送缴费通知12份,印发缴纳通知书13份。目前已完成合山市污水处理工程等4个项目共计33.81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合忻工业大道等4个欠缴项目(均为政府投资类项目)已依法立案查处。二是合山洛山风电场项目已完成自治区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我局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在建7个项目进行了日常监管巡查全覆盖,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项目业主进行整改。三是合山迎晟建材有限公司已缴纳2021年1月-2023年12月的水资源费13827.02元,补办了取水许可手续,正常缴纳水资源费;山鑫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缴纳2019年1月-2023年9月水资源费43538.08元补办了取水许可手续,正常缴纳水资源费;科锐钙化物有限责任公司已缴纳水资源费41257.6元,补办了取水许可手续,正常缴纳水资源费。
6.落实水库管护职责不够到位。一是对水库的指导监督存在薄弱环节。2023年5月起,合山市水利局将8个水库的管护工作发包给广西全俱物业有限公司合山分公司(以下简称全俱物业),双方签订合同。合同明确每座水库应安排3名以上的巡查管护人员。但2023年5月至今,全俱物业每座水库仅安排2名巡查人员,水利局未能及时指出并纠正。二是对水库值班人员的监管不够到位。2022年,洛山水库某值班人员多次值班时间饮酒、脱岗,市水利局2022年5月13日对其进行了约谈。但是在本轮巡察期间,巡察组走访中发现部分水库值班人员仍存在脱岗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7号已发函给管护公司进行整改,并对管护公司进行约谈。二是抽调10名人员成立检查小组于2024年1月至7月对洛山、东亭、独山、六里、南洪、下里、洛沙、桶桥水库8座水库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共13次,完成1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集中培训,完成1场水库现场管护知识培训,水库值班人员严守水库管理规定,未发现水库值班人员存在脱岗现象。
7.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一是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2020至2022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有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报告的情况。二是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合山市水利局党员活动室的党建展板内容长期不更换,截止2023年11月党建展板信息仍用党的十六大的相关内容,标题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展板相关内容也长期未更新。三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够规范。市水利局党组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但是会议内容均为学习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未能结合水利工作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如2021年5月12日,市水利局党组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内容均为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二是更新机关党建工作宣传展板内容5处。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融入水利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党组已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反馈问题:落实管党治党不够严格,一些环节存在风险隐患
1.干部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市水利局原办公室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年8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水利局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站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施工方好处费,2023年6月受到警告处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全体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学习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二是2024年5月28日到合山市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展厅开展廉政教育,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条例》。三是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
2.违规多报差旅费。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2020年5月25日至29日参加来宾市水利局组织的市县河道联合巡查执法,在上级已经安排吃饭的情况下,报销单中多报了26号至28号3天的伙食费300元;市灌区管理站站长2020年7月8日-10日到南宁市参加中央财政水利资金绩效评价成果对接工作会议,其填报了3天的市内交通费,多报了1天80元;2022年4月8日、4月11日市水利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通过申请公车到河里镇怀集村开展扶贫工作,但是报销单上面仍然填报两天共40元交通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市灌区管理站站长、市水利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按规定退回违规多报的差旅费共计420元。二是财务负责人员严格按照合山市有关规定对报销申请审核把关,目前未发生违规多报差旅费的现象。
3.行政经费支出不规范。2021年11月直接使用行政经费5630元支付2020年市水利局工会购买职工春节慰问品费用、2021年11月直接使用行政经费400元支付2021年市水利局门卫中秋节慰问品费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三是局财务会计2024年3月7日参加财政专项工作会议。局财务股股长2024年4月24日-26日参加2024年全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培训班。
4.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市水利局存在长期使用执法公务车开展挂点村工作的问题。比如2022年4月13日使用执法公务车带怀集村开展“防返贫、守底线”排查工作、2023年2月28日使用执法公务车到怀集村核查脱贫户经济收入和生产生活情况等。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车按规定使用。
反馈问题: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一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不规范。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未按照要求做好谈话全覆盖。2020年度、2021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材料均无法提供。二是未及时开展“十必谈”。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站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施工方好处费。2023年6月,市监察委给予其警告处分。市水利局党组截止2023年11月15日,未按照要求对其开展“十必谈”。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按照要求开展谈话。二是2024年4月17日对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站长、原水政站站长开展谈话。
2.主题党日活动不够严实。一是主要领导不够重视。2022年度,在12次主题党日活动中,党支部书记有8次未参加。二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2023年1月16日,市水利局党支部以春节慰问退休老党员作为主题党日活动,参加的党员仅有2名。2022年3月3日,市水利局党支部到挂点村怀集村开展“学雷锋 助春耕”主题党日活动,水利局30名党员,参加的仅有5名党员。2023年9月20日,市水利局党支部开展“保护母亲河、争当河小青、从你我做起”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仅有4名党员参加。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党支部书记积极组织开展支部活动。支委会7次、党员大会6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二是2024年4月28日印发《合山市水利局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并结合实际进行。三是2024年水利局党支部党员均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存在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
3.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市水利局党组2021年5月13日研究人事调整,相关人选由局党组书记先提出,然后其他党组成员再作表态。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严格遵守《中共合山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提请党组集体研究决策。二是2024年2月6日的党组会研究人事调整,相关人选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三是2024年2月6日的党组会研究人事调整,纪检组组长列席。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存在差距,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够到位
3.农村饮水保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仍有薄弱环节。一是对农村供水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的审核把关不够到位。如2020年北泗镇灵台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62.9万元。但该项目的设计不够科学合理,完工后投入使用仅半个月,就频繁出现水流变小、断流的问题,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该供水目前闲置,灵台村仍用以前的旧管道,旧管道渗漏淤塞,群众饮水安全存在一定风险。二是对水利项目质量的监管不够到位。如2021年河里镇仁义村自来水网改造工程,当年10月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以来,因工程质量不佳,漏水、爆管问题频发,群众意见很大。三是对农村饮水水质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市疾控中心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合格率2021年80%、2022年85%、2023年85%,我市部分农村地区存在饮水安全风险,如北泗镇文定村歪贝屯、河里镇仁义村、河里镇怀集村蝶山屯。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与施工方在重新接通原有上水管后打孔增加排气,将新建管路作为备用管路,保证灵台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持续供水,保证村民能够正常生活用水(已完成)。二是2014年1月以来还出现漏水点,已责成原施工单位及时给予维修,未达到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条件,目前我局还未退还原施工单位(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三是到各村委要求村委督促管水员安排清洗水池,到各个水厂指导管水员使用消毒设备,同时新增了两台次氯酸钠发生器并采购一批二氧化氯消毒剂,2024年上半年水质合格率为94.44%,较2023年有所提升(已完成)。
反馈问题:落实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彻底
1.落实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2021年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水利局党组反馈“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将巡察整改情况列入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的问题,本次巡察仍发现2021年个别党组成员没有将巡察整改情况列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0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已完成)。二是共制定的40条整改措施,已完成36条,正在整改4条。三是年底督促党组成员将2023年巡察整改情况列入2024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2.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2021年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水利局党组反馈“合山市北泗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由于征地进度原因,尚有2.4公里河道未能开工建设”问题,本次巡察中发现此问题至今仍因征地问题没有完成整改;二是2021年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水利局党组反馈“市水利局没有按规定收取公房租金”问题,本次巡察发现此问题仍没有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优化施工方案,不涉及永久征地。2024年4月26日我局以(合水利报〔2024〕60号)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续建合山市北泗河北泗乡防洪治理工程,市人民政府答复项目资金已收回盘活安排,目前无资金来源(已完成)。二是2024年1月11日,我局以合水利报〔2024〕11号请求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总房价测算(方案二)对合山市灌区管理站住宅楼进行房改,市领导已签批拟同意按方案二,建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2024年1月24日,我局已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政府办,待常务会审议。2024年3月25日我局以(合水利报〔2024〕50号)向政府请示同意合山市灌区管理站住宅楼房改,目前市政府还在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
截至7月8日,巡察反馈的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共制定的40条整改措施,已完成36条,正在整改4条,完善制度3项,挽回经济损失43.71517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理论武装头脑,推动水利工作。
(二)扛实主体责任,深化整改落实。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常态长效抓好制度建设,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回潮”反弹,紧盯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继续抓好整治整改,切实做到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不断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综合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合山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全力推动合山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水利事业。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力、执行力,强化责任意识,让整改成果转化为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促使全体水利干部依法从审、廉洁从政、凝心聚力、积极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水利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为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58510;邮政信箱:合山市人民中路406号(邮政编码:546500);电子邮箱:hssnyncj@laibin.gov.cn。
中共合山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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