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李雪珍 遗失下列不动产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合国用(2004)第0182号 |
李雪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合山市人民中路*号 |
公告单位:合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