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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何锋峰继承何天亮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11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9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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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权利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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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何锋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合山市溯河矿*栋*单元*层*号 |
合国用(2006)第100610号/合房权证岭南字第4309456号 |
土地面积:8.69㎡;房屋所有权面积:69.42㎡ |
住宅 |
继承原 何天亮房地产/与继承人是祖孙关系 |
公告单位:合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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