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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余会强继承余家明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11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9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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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权利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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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会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合山市人民中路*号 |
合国用(2001)第0072号/合房权证岭南字第4307287号 |
土地面积: 90.00㎡;房屋所有权面积:523.50㎡ |
住宅 |
继承原 余家明房地产/与继承人是父子关系 |
公告单位:合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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