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合山市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12日 |
| 标 题:关于印发《合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合教发〔2025〕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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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合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合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12日
合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保障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成立合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覃世煌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谭胜文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樊学燕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以敬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蓝良吉 市教育体育局基教股股长
宁朝晖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李道勇 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室主任
谭翔尹 市教育体育局财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蓝良吉同志担任,负责统筹推进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人事、督导、财务等有关股室分别负责加强招生入学纪律监督、督导检查、入学收费等方面的指导检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及时、有序完成。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阶段
年满6周岁(指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有我市户籍或房产人员、经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人员的适龄儿童。年满7周岁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方可缓学。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得安排入学。
(二)初中阶段
具有我市户籍或房产人员、经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人员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学位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无民办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公办学校计划招收一年级42个教学班,其中教学点班级3个,特教班2个,学位1710个(含特教班20个)。计划招收七年级29个教学班,学位1570个。(详见附件《合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计划表》,各校实际开设班级数应根据报名情况适当增减,确保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
五、招生条件
(一)合山市实验初级中学、合山市岭南民族初级中学、合山市实验小学、合山市第二实验小学、合山市岭南镇中心小学根据本校招生学位情况,按照如下条件顺序招生:
1.户籍和住房都在招生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住房在招生区域范围内,户籍不在招生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易地搬迁安置户子女;
4.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特殊群体人员子女;
5.招生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
6.经商人员子女;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特殊情形需要调剂的适龄儿童;
9.特教班残疾儿童。具有一定的基本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
(二)合山市东矿小学、合山市北泗镇中心小学、合山市河里镇中心小学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招生条件,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后,接收因各种原因常住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对于特殊情形需要调剂入学的学生,须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如:符合辖区学校入学条件的人数超过学校应招学位,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校与校之间的生源调配。对于不能入围的适龄儿童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配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
六、招生区域范围
(一)合山市实验小学:以人民中路为轴线,南至汇景小区,北至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人民中路办公区),东至二级公路思光段(含思光村民委各自然屯),西至人民法院。
(二)合山市第二实验小学:以合山市第二实验小学为参照物,北至电厂、西至里兰矿社区、里兰村委各自然屯、东至来合铁路、南至光热小区-工业园区-糖厂段,包含电厂厂区、御坤苑、水榭石都、御景苑、里兰矿社区一至九区、人民医院、光热小区、糖厂等区域及辖区内自建房。
(三)合山市岭南镇中心小学:南至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人民中路办公区)不包含在内,北至柳矿社区,西至溯河村,东至石村、古城村;包括岭南镇辖区内的各村屯(除里仰村、思光村外),里兰村委各自然屯。
(四)合山市北泗镇中心小学:北泗镇辖区各村屯(除居住在二级路(322国道)附近的南洪屯适龄儿童外)。
(五)合山市河里镇中心小学:河里镇辖区各村屯。
(六)合山市东矿小学:东矿社区、里仰村委各自然屯及居住在二级路(322国道)附近的南洪屯适龄儿童。
(七)合山市实验初级中学:南至合山糖厂、砖厂向西直线延长至红水河,北至忻合公路电厂—职业学校路段(不含溯河、古樟村委各自然屯),西至水榭石都小区,东至二级公路古樟加油站—合山糖厂路段(含里兰、思光、岭南村委各自然屯)。
(八)合山市岭南民族初级中学:包含河里镇、北泗镇辖区内各村屯以及岭南镇辖区内不属实验初中招生范围的生源。
七、招生报名时间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部署安排,2025年我市秋季学期新生报名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招生方式,线上通过“桂通办”平台(http://zwfw.gxzf.gov.cn/)和“智桂通”移动端(可直接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提交材料报名,线下通过学校现场进行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2025年6月9日至15日:正式启动报名招生,统一开展线上招生入学报名工作,各学校要同时保留线下招生渠道。
2025年6月16至22日:学校核对报名信息, 开展系统报名数据整理和比对,确保没有缺漏。各学校对线上、线下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录取对象。
2025年6月23日至25日:市教育体育局复核报名信息及材料,并确定录取结果,对需要统筹分流的生源,及时提出并报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2025年6月26日至30日:市教育体育局正式反馈录取结果,学校同步做好被分流学生家长的解释和说明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规范招生,合理设置招生名额。各学校要根据教师和教室配备,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要求,合理设置招生班级数、新生数,不得随意拔高招生指标,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班级。要依法公开招生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学校报名入学办法,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形式变相分快慢班。为方便家长接送,同一学段的亲兄弟(姐妹)原则上同校就读。
(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局机关基教股要加强政策的指导,及时将招生入学发现的新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争取指导。市教育督导室、局机关人事股、财务股等有关股室要加强对学校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文件精神的督导检查,增强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局机关基教股要加强系统招生流程的培训,指导各幼儿园、各小学要通过向毕业班家长发放报名流程资料、转发报名视频培训资料等方式,提高家长通过线上报名方式的知晓率、使用率,切实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效率。
九、市教育体育局及各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1.合山市教育体育局:0772-8919107、13677828851;
2.合山市实验小学:0772-8917012、13878239685;
3.合山市第二实验小学:0772-8917798、18078282657;
4.合山市东矿小学:0772-8967202、18677864208;
5.合山市岭南镇中心小学(含教学点):0772-8917568、13788780077;
6.合山市北泗镇中心小学(含教学点):0772-8977362、 18378288061;
7.合山市河里镇中心小学(含教学点):0772-8981343、18807829065;
8.合山市实验初级中学:0772-8987053、15678919796;
9.合山市岭南民族初级中学:0772-6493778、13768129430。
十、合山市城区义务教育新生报名需提供材料清单(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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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子、女) |
需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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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户籍、城区房产 |
户口本或出生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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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户籍 |
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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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房产 |
父母原籍户口本或出生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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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安置户 |
1.户口本及复印件;2.安置房有效证明及复印件;3.市征地搬迁安置办公室或其他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前两项能有效佐证则无需提供第三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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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援鄂抗疫医疗队人员子女等优待对象 |
参照《合山市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需提交《特殊情形学生申请入学备案登记表》或者《学生自主申请入学备案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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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
1.户口本及复印件;2.住房有效证明及复印件;3.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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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廉)租房户 |
1.父母原籍户口本;2.相关单位开具的入住有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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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未办理有房产证)住户 |
1.父母原籍户口本或出生证明;2.社区开具的住户住房证明和该住房水电费正式发票凭据。3.土地使用证或土地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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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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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户口本及复印件;2.父母(至少一方)在合山市城区经商的证明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公司企业法人证书等,有效期须满半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下同),2024年12月30日之前签发的营业执照年检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租住时间须满半年以上)、房屋所有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如果房屋因故未办好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房屋所有人到社区开具房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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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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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户口本及复印件;2.居住证明满半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下同);3.父母(至少一方)在合山市城区务工就业的证明及复印件(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用工合同、交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凭证(社保清单),用人单位发放半年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证明材料,摊位租赁合同等。4.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实际租住时间须已满半年以上)、房屋所有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如果房屋因故未办好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房屋所有人到社区开具房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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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班残疾儿童 |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监护人、孩子页共3 页) 2.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注:请家长带孩子一同前往报名,负责老师现场进行入学能力评估,具有一定的基本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方可录取。录取后试读一周,如孩子有攻击性或其他严重障碍无法在校学习的,将由学校安排老师送教上门。 |
注:1.学位富余的学校,如有务工时间不足、社保缴纳不衔接等各种特殊情形的,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后,可入学;2.相关单位为适龄儿童子女入学所开具的证明、用工合同等必须由单位法人亲自签名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