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合山市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09日 |
| 标 题:关于印发《合山市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合教发〔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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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为确保我市2025年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现将《合山市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合山市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13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园。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市公办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其招生服务片区;各民办幼儿园按照经市教育体育局核准的章程所规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二)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三)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
(四)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对象
(一)持有我市户籍或房产人员、经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人员的3周岁至6周岁适龄幼儿,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原则上,招收小班的幼儿应年满3周岁,即为 2022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幼儿,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适当放宽年龄至当年出生。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依次前移一年。
(二)在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前提下,且有富余班级教室和师资的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
三、招生学位
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31个班,学位775个;民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12个班,学位300个(详见附件3)。
四、招生条件
各幼儿园根据本园招生学位情况,按照如下条件顺序招生:
(一)户籍和住房都在招生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二)住房在招生区域范围内,户籍不在招生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三)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四)招生区域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子女。
(五)招生区域范围内易地搬迁安置户子女。
(六)招生区域范围内经商人员子女。
(七)招生区域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八)招生区域范围内留守儿童。
(九)特殊情形需要调剂的适龄幼儿。对于特殊情形需要调剂入学的幼儿,须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时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备案。
五、招生时间
各幼儿园秋学期招生时段原则为5月至7月,未按时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可延长招生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安排。各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应在6月30日前完成。
六、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发布招生简章
各幼儿园要根据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应实事求是,要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一致,不得进行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招生简章应包含办园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幼儿园批准文号或办学许可证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录取办法、已备案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服务指引、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须经教育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招生简章(广告)要提前一周以上在本园公告栏、大门口、社区、村委(屯)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登记
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为确保招生各环节安全有序,可灵活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提交材料等形式组织报名,合理安排报名时段和相关资料查验时间,尽量方便家长,简化招生入园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避免因招生工作导致人员聚集,产生不良后果。
(三)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各幼儿园对预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并在园内进行公示。幼儿园要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公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家长。
(四)办理录取手续
各幼儿园要根据实际确定办理录取手续的方式,如果确实需要幼儿家长入园办理录取手续的,幼儿园要制定到园办理录取手续的安排表,被录取幼儿的家长根据安排表的时间段携带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幼儿家长要根据幼儿园规定的办理录取手续的方式及时办理录取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组织幼儿入园
办理录取手续后,幼儿园及时对录取的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有关幼儿家长,家长要按要求时间带领幼儿入园。幼儿入园前,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新生入园时,幼儿园要做好在园儿童的信息采集工作,并及时将新入园幼儿信息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不漏一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幼儿园招生统筹和管理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合山市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统筹和管理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公办幼儿园要履行好辖区管理的责任,加强对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要具体指导辖区幼儿园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园需求预测及制定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各幼儿园于6月1日前将方案和简章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各民办幼儿园还需要填写《合山市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附件2),由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后方可招生,各公办园于7月1日前将新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至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邮箱hssxqjy@126.com。
(二)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
1.把握和规范入园条件。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本着“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优先招收符合入园年龄规定的各年龄段适龄儿童入园。努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以及五保供养儿童、异地搬迁安置户子女等的入园问题。各幼儿园、各部门要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维护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
2.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应公开透明,推进阳光招生。招生过程中,各幼儿园不得进行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所有在媒体发布的招生信息须经教育体育局同意。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排队、占坑现象。各幼儿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及时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公告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向家长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3.实行划片招生。各幼儿园原则上只招收本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入园(招生范围、招生班额计划数见附件3),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招生规模必须与办学批复核准的办学规模一致,以保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及保障幼儿安全和各类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各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设置班级,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数进行招生。
4.规范幼儿园的收费。坚持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公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幼儿园收费及管理办法,规范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按有关规定收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必须依照收费备案的项目及标准进行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幼儿园应将收费情况纳入园务公开范围,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各幼儿园要从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角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应适当减免收费,保障困难家庭的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各幼儿园要加大对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全面排查、摸底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相关情况,主动帮助他们办理免保教费各项手续,让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幼儿应享尽享,确保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实现全覆盖。
5.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新生入园时,各幼儿园应做好在园儿童的信息采集工作。招生工作结束后,幼儿园要按照有关要求将新入园幼儿信息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各园务必在9月5日前完成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幼儿升级管理;9月10日前完成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新入园幼儿信息录入及幼儿调转等相关工作。
6.做好新上岗幼儿园教职工培训工作。幼儿园要依托学校、有资质的学前教育培训机构,于8月25日前完成新上岗的园长、教师、保育员的岗前培训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开学每一所幼儿园新招聘的园长、保育人员、管理人员都接受过学前教育岗前培训。
(三)加强招生工作监管
为保障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市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将幼儿园招生工作情况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民办幼儿园年检及评先评优相结合。凡未经许可设立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的一律禁止招生。对于在招生中不按规定要求,乱做承诺和虚假宣传,跨区域招生等违法违规招生的幼儿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导致严重后果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招生咨询与举报电话:咨询电话:8916199(基础教育股)、举报电话:8917231(督导室)。
附件:1.合山市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合山市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
3.合山市2025年秋季学期具有办园资格幼儿园招生范围及学位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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