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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22]〕9号)文件精神,附件10的要求,经审查,拟对我市符合条件的2024年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资格申请人陈才华等3名学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8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合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蒙荣祖,联系电话:0772-8912522。
附件:2023年广西合山市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资格公示表
合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日
附件
2023年广西合山市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资格公示表
单位:元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补偿金额 |
|
1 |
陈才华 |
合山市河里镇人民政府 |
21970 |
|
2 |
赖玉娇 |
合山市北泗镇人民政府 |
26747 |
|
3 |
卓伊玲 |
合山市河里镇人民政府 |
1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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